陳克勤 立法會議員
「35+」串謀顛覆案日前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宣判。作為香港首宗顛覆國家政權案件,今次案件審理歷時超過3年,過程獨立公開、公平公正。在庭上,法官充分允許控辯雙方闡述己方觀點,並在判詞中給出了清晰的裁決理據。今次案件審訊,不僅充分彰顯香港司法制度的公正性和獨立性,亦對意圖顛覆香港憲制秩序、破壞香港社會穩定的嚴重違法行為作出了全面而深刻的警示。必究必懲是普通法的重要精神,罰當其罪是司法公義的體現,美西方藉此案抹黑攻擊香港司法,再次暴露其顛倒黑白、不惜將法治問題政治化的醜惡嘴臉,這些抹黑攻擊只能自曝其醜,根本無損香港法治尊嚴。
作為香港首宗涉及「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的案件,今次宣判備受外界關注。在判詞中,法官清晰指明意圖推動「攬炒十步曲」計劃的戴耀廷,是計劃的發起者、組織者及幕後主謀,故此法官決定將其列入「首要分子」,以15年為量刑起點,考慮認罪情況後,判處10年監禁等。判刑充分體現法庭負責任地確保定罪在法律上符合相稱性。
必究必懲是普通法重要精神
危害國家安全在任何國家都屬重罪,法院對戴耀廷等人判刑於法有據,罰當其罪,彰顯法治公義。「35+」串謀顛覆案作為香港首宗涉及顛覆國家政權罪的審理,判刑向全社會傳遞明確的信號,危害國安必究必懲,警惕大眾任何挑戰香港法律、試圖破壞國家安全的行為,都會受到法律的嚴懲。
根據《聯合國憲章》為基礎的國際法及國際慣例,維護國家安全是所有主權國家的固有權利。很多普通法司法管轄區,包括美國、英國、加拿大等,都制定了多部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美英等國都有制定維護國安的法律,而且罪名繁多,刑罰嚴峻。2021年美國國會山莊騷亂事件,截至2023年12月,已經有745名參與者被定罪,部分主要領袖被判17年至22年有期徒刑;2017年西班牙加泰羅尼亞自治區發起所謂「獨立公投」,主謀和積極參與者都被重判。
與之相比,「35+」串謀顛覆案,罪成被告不過45人,發起人戴耀廷的刑期最高,亦不過被判處10年有期徒刑。顯而易見,對於顛覆國家政權的罪犯,美國的判刑比香港更為嚴厲。美西方外部勢力對此視而不見,大放厥詞,再次證明外部勢力對本港司法機構、國安法律的抹黑指控毫無道理,虛偽雙標令人不齒。
罰當其罪顯現司法公義
按罪刑相適應原則,犯多大的罪,就應承擔多大的刑事責任,被判處多重的刑罰,做到重罪重罰、輕罪輕罰,罪刑均衡。這是法律公平的要求,也是正確適用法律的標誌。
在庭審過程中,已揭示的大量事實證據表明,戴耀廷等人組織的所謂「初選」,根本不是追求什麼「自由民主」,而是圖謀癱瘓特區政府運作、顛覆國家政權,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法庭裁定戴耀廷等4名被告為首要分子,其餘均是積極參與者,並根據案情的嚴重程度、各罪成被告的角色等因素作出不同判刑;在量刑時既考慮香港國安法罪行條款,也兼顧本地刑法所跟隨的普通法原則,體現香港國安法與本地法律兼容互補,尊重「一國兩制」精神,罰當其罪,充分顯現出香港司法公義。
香港法院在審訊此案時,充分展現了獨立、公正和專業的精神。法院依據事實和法律,對戴耀廷等被告進行了公正的審判。在審訊過程中,法院不僅考慮了被告在案件中的角色、作用和認罪態度,還根據被告的參與程度確定了量刑起點,體現了罪責刑相統一的原則。這種審判方式不僅彰顯了法治的公義,也維護了香港法治的權威和尊嚴。
英美等西方國家罔顧事實,攻擊香港的司法,攻擊香港國安法和案件相關法律,企圖利用政治力量干預香港特區的司法程序,這種將法治問題政治化的慣用伎倆,只能自曝其醜,卻絲毫不能動搖香港的法治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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