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本港連鎖健身美容集團舒適堡今年9月宣布暫時全線結業,有顧客因舒適堡分店無提供教練,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追討損失。暫委審裁官馬俊敏判公司須向顧客退款連訟費共約1.4萬元。

在涉及安排教練的案件中,申索人為潘健明(Poon Kin Ming Kenith,音譯),被告為Physical Health Centre Hong Kong Limited。

審裁官昨日裁定被告沒在有關時間向潘提供駐場教練,違反合約,須向潘退還4,800元,以及支付9,002.32元訟費,即共13,802.32元。

須向器材供應商付服務費連訟費

此外,器材供應商Bodycare Company Limited亦向舒適堡追討貨款尾數。

主任審裁官雷健文在被告公司缺席下,判舒適堡須向賣方支付服務費連訟費共119,2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