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冬陽醫生
最近,有幾位三十歲出頭的女性準備結婚或者懷孕卻被發現或確診患上乳癌,年輕未生育,她們有什麼特別事情要留意呢?
她們將來可能要生育,為了保存生育能力,可以雪凍卵子,在香港無論是否結婚了都可雪卵,十年之內可以取出取用,但如果製成胚胎一定要夫妻兩人的結婚證明,並且屬於夫妻兩人共同擁有,一旦丈夫離婚或去世都不能取用。
如果乳癌屬於很早期,只是手術切除,不需要電療化療,則可以在醫好之後三年左右懷孕。
如果乳癌是荷爾蒙倚賴型,需要吃五至十年的抗荷爾蒙藥物,因為這些藥物有機會影響胚胎的生長發育,在服用這些藥物期間不能懷孕,可能她的年齡已經比較大,卵子的質素和數量都會減低懷孕的機會。
電療化療期間不適宜懷孕,因為有機會引致胎兒畸形。
乳癌病人完全治癒三年後懷孕,並沒有證據顯示因為懷孕增加乳癌的復發機會,當然在懷孕之前一定要徵詢醫生的意見,做好乳房的檢查,正常才可以懷孕。
乳癌康復者懷孕生產之後可以用正常的那一側乳房餵奶,經過電療的那側患癌乳房會影響乳汁分泌。
懷孕期發現有乳癌,需要婦產科醫生、乳房科醫生、腫瘤科醫生、兒科醫生聯合會診,根據病人懷孕的周數,乳癌屬於早期還是後期,乳癌的病理學種類,有沒有其他產科、慢性病等的併發癥而跟病人夫妻及家人討論並作出決定,是先做手術切除腫瘤保留懷孕,還是要終止懷孕,加上電療、化療、鏢靶治療等其他輔助治療?如果妊娠已經很多周數,便將BB生出來,很大機會能夠在新生嬰兒科養活,也許醫生會取出胎兒。
這麼年輕被發現有乳癌,要小心帶有這種遺傳基因,她和她的家人都應該定期做乳房、婦科、大腸的檢查。
所以,準備懷孕的女士最好先做好身體檢查,確定沒有乳癌或其他慢性疾病,如果發現有的話及早醫治好才懷孕,好在這幾位準備懷孕的女士能夠及早發現而減少很多憂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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