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文具商前女文員涉嫌多次捏造報價,並暗中低價購入原材料再轉售予僱主公司,貨款總值720萬元,從而賺取差價約170萬元,她在區域法院被判入獄3年8個月。
40歲女被告是前船務文員,早前被裁定一項欺詐罪名成立。暫委法官香淑嫻判刑時指被告違反誠信,毫無悔意,而且犯案時間接近兩年半,必須判處監禁。
案情透露,被告於2015年至2018年,多次向公司訛稱一間顧問公司的膠粒報價每次在各供應商中均屬最低,公司按被告建議,向有關顧問公司發出共34張採購訂單,以逾720萬元購入膠粒。
廉署調查顯示,上述部分供應商從來沒有向女被告提供報價,女被告實際以較低價錢從其他供應商購入膠粒,並抬高價錢共約170萬元。調查亦發現,有關顧問公司由女被告丈夫持有,部分涉案款項最終經轉帳到被告銀行戶口,女被告從沒有向公司申報自己與顧問公司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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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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