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司長林定國在珠海出席第四屆粵港澳大灣區企業法律服務論壇開幕致辭。(林定國社交專頁)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今日(30日)到珠海出席第四屆粵港澳大灣區(廣東)企業法律服務論壇,與1500位大灣區企業法律顧問、資深律師,以及企業代表,透過不同議題探討如何以高質量的法律服務,助力國家新質生產力發展。

林定國表示,論壇的主題及內容非常合時,與二十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有密切關係。《決定》中兩次提及粵港澳大灣區,《決定》亦十分重視及強調法治在改革開放中扮演的角色,並清楚說明兩者的關係—「法治是中國式現代化的重要保障」。他表示,香港有責任發揮在「一國兩制」下的獨特優勢,落實《決定》決定內與香港相關的要求。香港國際化高水平的普通法制度是其中一個獨特制度優勢,就如何有效按照《決定》提及的要求利用香港普通法制度提供高質量的法律服務,他提出兩點意見,第一是要用好香港普通法制度的優勢,前提是願意選擇用香港法律規範合約方的權利義務,以及用香港的多元爭議解決機制。第二是企業法務必須增強處理涉外法律的能力。

他表示,律政司其中一個推動的政策,就是鼓勵內地企業優先考慮選用香港法律及在香港的爭議解決服務,為內地企業提供高質素的法律保障,亦可以為香港法律工作者與內地法律工作者的共同合作提供更多機遇,互惠互利。

責任編輯: 張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