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決定》提出,健全推進新型城鎮化體制機制。圖為7月25日,在山東省青島市中鐵建工一項目部,2024年青島市建築工地「小候鳥」驛站志願服務活動啟動。來自山西、黑龍江、四川等地的230餘名兒童,與堅守在島城各處建築工地務工的父母團聚。 新華社
◆《決定》提出推行由常住地登記戶口提供基本公共服務制度。圖為早前,老人在浙江嘉興秀洲區新塍鎮虹橋社區長者食堂購餐。 資料圖片

與遷入地戶籍人口享同等權利 加快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

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最艱巨最繁重的任務仍在農村。《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簡稱《決定》)中,農業農村改革佔很重分量,專門有一章對完善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作出系統部署,明確了農村改革的重點任務,提出健全推進新型城鎮化體制機制,推行由常住地登記戶口提供基本公共服務制度,健全種糧農民收益保障機制,深化土地制度改革等措施。專家表示,長期以來,國內城鄉二元結構(指以社會化生產為主要特點的城市經濟和以小農生產為主要特點的農村經濟並存的經濟結構,編者註)是制約要素平等交換、自由流動的主要阻礙,也是制約我國經濟發展、收入分配和公平正義的制度性下行力量。要打破城鄉二元結構藩籬,圍繞「勞動力、土地」兩大關鍵要素的體制機制改革或為重中之重。◆香港文匯報記者 任芳頡、郭瀚林 北京報道

來自河北省黃驊市的高建國在北京工作生活已有十多年,但他始終覺得沒有歸屬感。幾年前,由於他和妻子在北京沒有戶籍和住宅,他們的大女兒到了入學年齡後無法就近取得公辦小學的入學資格,只能就讀於一所民辦打工子弟學校。後來這所學校關閉,孩子面臨無學可上的困境,他們不得不在河北老家的城區購買房產,並將孩子交給老人照顧。高建國告訴香港文匯報記者,現在他們的小兒子也已滿五歲,夫婦二人非常希望他能留在身邊接受教育,「一旦孩子變成『留守兒童』,情緒上就會感到被忽視,這很可能會對他們的學業和心理健康產生不良影響。」

由常住地登記戶口提供基本公共服務

公開數據顯示,2022年末我國常住人口城鎮化率為65.2%,同期戶籍人口城鎮化率僅為47.7%,兩者之間存在約17.5個百分點的缺口。專家指出,過去國內公共服務與戶籍制度掛鈎,導致全國大概2.5億農村轉移人口長期在城市居住工作,但無法享受同等社會保障與公共服務,極大抑制了其消費意願和潛力,也不利於未來城鎮化進程的高質量持續發展。

《決定》提出,健全推進新型城鎮化體制機制。構建產業升級、人口集聚、城鎮發展良性互動機制。推行由常住地登記戶口提供基本公共服務制度,推動符合條件的農業轉移人口社會保險、住房保障、隨遷子女義務教育等享有同遷入地戶籍人口同等權利,加快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

放開放寬落戶限制 強化財政支持政策體系

清華大學中國發展規劃研究院常務副院長董煜對香港文匯報表示,與十八屆三中全會「穩步推進城鎮基本公共服務常住人口全覆蓋」的提法相比,《決定》明確由常住地為流動人口提供基本公共服務,權責更加明確,未來有望形成城鎮常住人口與城鎮戶籍人口享有同樣平等無差別住房、醫療、教育、社保等公共服務新局面。

董煜表示,近年來,中央一直在持續降低進城落戶的門檻。除了一些超大特大城市中心城區以外,理論上絕大多數城市都應該放開落戶門檻,《決定》更加鮮明地體現了這一趨勢,特別是強調讓進城務工人員能夠享受與遷入地人口在社保、住房、子女教育等方面的同等權利,這些都是最關鍵的問題。「如果能夠在這些方面讓進城務工人員享受與市民同等的服務,他們就能真正融入到城市生活,相當於有了一種穩定預期,不僅為他們的生活帶來便利,還會帶來住房以及各方面的消費增長。」

專家認為,為實現上述制度安排,預計還需要有其他配套改革措施,一方面是進一步深化戶籍制度改革,放開放寬除個別超大城市外的城市落戶限制,完善以經常居住地登記戶口制度;另一方面是強化財政支持政策體系,提高政府財政支出中公共服務佔比,健全財政轉移支付與中央預算內投資資金,與為城鎮常住人口提供公共服務掛鈎的機制。

土地流轉必須堅持依法自願有償原則

另外,《決定》明確要「保障進城落戶農民合法土地權益,依法維護進城落戶農民的土地承包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探索建立自願有償退出的辦法」。中指研究院市場研究總監陳文靜表示,在深入推進新型城鎮化,加快推動農民進城的過程中,農民合法土地權益的有效退出或將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

農業農村部黨組書記韓俊24日在國新辦發布會表示,土地流轉必須堅持依法自願有償的原則,不得違背農民意願,不得損害農民利益,不得改變土地用途。「現行政策是允許探索農民這『三權』自願有償退出辦法,但出臺這方面政策一定要穩慎,不能颳風,花個幾萬塊錢就徹底買斷了,對農民的長遠利益未必就是劃算的,這方面一定要給農民留個後路,為農民的長遠利益著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