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便利內地與香港、澳門間人員交流交往,服務促進香港、澳門更好融入國家發展大局,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管理局決定,自2024年7月10日起,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中的非中國籍人員簽發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非中國籍)。
根據國家移民管理局網站信息,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非中國籍)為電子卡式證件。證件號碼共9位,「一人一號、終身不變」,其中,HA字頭簽發給香港永久性居民中的非中國籍人員,MA字頭簽發給澳門永久性居民中的非中國籍人員。
證件正面登記項目包括:持證人照片、姓名、出生日期、性別、國籍、證件有效期限、簽發機關、證件號碼、換證次數。
背面登記項目包括:持證人香港或者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號碼及中文姓名、入境停留期限提示信息。
國家移民管理局網站今日發布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非中國籍)申請須知。其中提到,通行證有效期5年,收費標準為在港澳地區首次申請260元港幣,在內地換發、補發230元人民幣。通行證受理、審批簽發時限為20個工作日。持證人在通行證有效期內可以多次來往內地,每次停留不超過90日,停留期間應當依法登記住宿。
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管理局有關負責人介紹,港澳永久性居民中的非中國籍人員可自願申辦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非中國籍),首次申辦通行證,由本人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管理局委託的香港中旅集團或澳門中國旅行社提交申請。持證人不得持該證在內地工作、學習或者從事新聞採訪等活動,若確需進行上述活動的,應向外交部駐香港、澳門特派員公署或內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依法依規申請辦理簽證或者停留居留證件。
責任編輯:
宋得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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