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容海恩

全國人大會議今年3月通過了「十四五」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提到要高質量建設粵港澳大灣區。近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先後公布了《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總體方案》(《橫琴方案》)和《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改革開放方案》(《前海方案》)兩項大灣區新政策,其中《前海方案》與香港關係密切,透過推動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前海合作區),支持香港經濟社會發展、提升粵港澳合作水平、構建對外開放新格局的重要舉措。

前海合作區始於10年前,至今已有多達11,500家港資企業於前海註冊,覆蓋金融、現代物流、專業服務、科技服務等行業。《前海方案》將前海合作區總面績由14.92平方公里擴大至120.56方平公里,並進一步提出更多便利港人措施,以及讓港人出任前海法定機構職務。不旦能讓更多企業進駐,職位選擇亦大幅增加,當中專業服務,特別是法律專業服務更能享有更多新的便利政策,為港澳律師提供在內地執業的渠道和平臺。

整體而言,《前海方案》致力將前海合作區打造成國際一流營商環境,善用深圳經濟特區立法權研究制定前海合作區投資者保護條例,積極保護企業權益,同時大力推進便利港澳跨境政務服務,如研究加強在交通、信息、支付等領域與港澳標準和規則銜接,為港澳年輕人在前海合作區提供學習、工作、居留、生活、創業、就業等方面的便利。此外,《前海方案》讓支持港澳和國際高水平醫院在前海合作區設立機構,提供醫療服務,為有意在大灣區發展的年輕人提供全面支援。

至於專業服務方面,香港政府一直推動香港專業服務進入前海,而《前海方案》中便提出在CEPA框架內,支持前海合作區對港澳擴大服務領域,在服務業職業資格、服務標準、認證認可、檢驗檢測、行業管理等領域與港澳的規則對接。例如金融業,前海合作區將提升國家金融業對外開放試驗示範窗口,以及提升跨境人民幣業務創新試驗區功能,讓國家政策在前海合作區落地實施,務求在人民幣跨境使用、與香港金融市場互聯互通、外匯管理便利化等領域先行先試。

筆者身為大律師,樂見前海合作區將建設國際法律中心和國際商事爭議解決中心,探索不同法系、跨境法律規則銜接,又研究前海合作區內適用香港法律、選用香港作仲裁地解決民商事案件的機制、前海合作區與港澳區際民商事司法協助和交流新機制。值得留意的是香港是中國少數奉行普通法的地區,有別於其他奉行大陸法的內地城市,若大灣區嘗試接洽不同的法律體系,香港法律專業服務將享有獨特而龐大的優勢。

此外,《前海方案》提出內地與港澳律師事務所合顆聯營機制改革,並鼓勵外國和港澳律師事務所在前海合作區設立代表機構。而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今年7月已舉辦了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執業考試,讓有意在大灣區發展的港澳律師投考,同時簡化申請程序,以及推行讓港澳律師享有與內地律師相同調查權、閱卷權等,這些政策對港澳法律專業服務均帶來極大的吸引力。

過往的大灣區政策已經為港澳居民帶來了不少便利措施,而是次《前海方案》更是進一步把機會擴大。筆者認為香港產業結構單一、市場較細,發展空間較大灣區狹窄,港澳年輕人應把握「十四五」規劃帶來的機遇,選擇合適的平臺發揮優勢、發揮所長。

(筆者為新民黨副主席、立法會議員、大律師)

責任編輯: 許宣白